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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考核结果的通报(转自青岛建管网)
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建管字〔2012〕1号)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 年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建字〔2012〕47号)要求,我局对拥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进行了资质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一、青岛兴发龙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因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注销资质。
二、青岛兆合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自动放弃资质,注销资质。
三、青岛中海艺邦劳务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考核不合格,注销资质。
四、青岛琨鹏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考核合格,但列入重点监控范围。重点监控企业须于2013年7月1日前整改到位并在2013年度的日常检查和资质考核时,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重点对象予以审查。
上述注销资质企业的资质证书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作废。
考核合格企业,注册地属市南区、原市北区、原四方区、李沧区的,直接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建筑队伍管理处加盖'资质考核合格'章;注册地属市南区、原市北区、原四方区、李沧区被注销资质的企业须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资质证书正、副本交回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建筑队伍管理处。注册地属其他区市的,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资质证书副本收齐,统一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建筑队伍管理处加盖'资质考核合格'章,并负责在2013年4月30日前将本辖区被注销资质企业证书正、副本收回。重点监控企业须于整改到位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加盖'资质考核合格'章。
被注销资质的企业,若有异议可在本通报下发后10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提出申诉(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85063575)。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3年3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2981&id=14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