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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2012年,我市建筑业在各级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健康、持续发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推动我市建筑业更好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定
1. 青岛市建筑业'综合十强'企业;
2. 青岛市建筑业优秀总承包企业;
3. 青岛市建筑业优秀专业承包企业;
4. 青岛市建筑业优秀劳务分包企业;
5.青岛市建筑业开拓外埠市场优秀企业;
6. 青岛市优秀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
7. 建筑业先进个人;
8. 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
9. 建筑业培训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10. 建筑业清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二、评选方法
(一)青岛市建筑业'综合十强'企业、优秀专业承包企业、优秀劳务分包企业、优秀开拓外埠市场企业、优秀外地入青企业由企业根据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至附件5),将评选资料直接报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建筑队伍管理处,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进行综合评定。
(二)青岛市建筑业优秀总承包企业、建筑业先进个人、建筑业管理、培训、清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考核的方法,五市六区(含高新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的单位,申报材料报注册地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详见附件6)初审推荐候选名单,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的单位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建筑业优秀总承包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名额分配见附件6-1;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6-2、3);候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填写申报表(附件6-4至附件6-9)。
三、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的申报表、申请报告、业绩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其中须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应同时提交原件。
2.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建筑业企业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523室。联系电话:85065008,85068561。
附件6-1:优秀总承包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6-2:优秀总承包企业、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6-3:建筑业培训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6-4:青岛市建筑业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6-5:青岛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6-6:青岛市建筑业岗位培训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6-7: 青岛市建筑业清欠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6-8:青岛市建筑业清欠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6-9:青岛市优秀总承包企业申报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2年11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2981&id=13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