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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督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情况的通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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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组织实施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督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度,共对全市422家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占全市企业总数的46.2%。其中优良企业180家,占42.6%;基本合格企业213家,占50.4%;较差企业18家,占4.4%;不合格企业9家企业,占2.6%。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够较好的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如:青岛安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通力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重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质量安全机构的人员到岗到位,责任履行到位。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体系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面广、质量高,整体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如:即墨市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未落实的企业专门下发了通报,对一些严重违规的项目进行了处罚及考核扣分。开发区将质量安全体系管理直接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日常工作中,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成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重视不够,存在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真实。部分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常常出现制度齐全不管用、责任到人不负责、责任到事无落实等问题。

        二是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个别低资质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没有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人员不到位、管理制度无人执行、工作无人落实。

        三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亟待加强。个别施工过程中专业人员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人员不懂专业知识,质量安全法规及技术标准掌握较差,相关措施执行不到位。特别是低资质的总包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问题更为突出。

        四是企业质量安全教育较少。企业质量安全教育以会代培现象严重,企业自身组织的职工质量安全教育比较少,质量安全教育抓得不紧、抓得不严。

        五是部分外地入青企业存在机构不全、人员不整现象,个别企业内部缺少管理机制,难以履行企业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无法确保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六是个别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对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监督工作不重视,单纯注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的检查,忽视了对企业质量安全体系的监督,督促企业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力度不够。

        经研究,决定对较差的18家企业(见附件1),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5分;对不合格的9家企业(见附件2),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考核扣10分,属本地企业建议省建管局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外地企业建议暂扣入青信用登记证书。

        三、工作要求

        进一步健全'施工企业自纠、主管部门抽查、重点企业监控、企业现场联动'的管理机制,全面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一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狠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实施'预警谈话',召开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预警'谈话。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质量安全系统论观点,自觉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作为自身的重要责任,狠抓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施质量安全全员管理,确保责任明晰,责任到人,形成责任进部门、目标到个人的质量安全管理格局。

        二是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夯实质量安全管理基础。督促企业建立'法人负责、制度实用、机构健全、部门联动、责权分明、奖惩到位、层级培训、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并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权、停工权、处罚权和越级报告权,制定相关考核奖惩办法,确保相关人员对在建项目的监管要全面、细致、到位,确保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业务精干、职责清晰、执行有力,切实履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抓反面典型监管。进一步完善主管部门抽查、年度专项检查、重点企业及项目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出现质量投诉、现场管理混乱、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全面实施质量安全体系督查。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达标的,除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实施扣分外,取消企业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1. 2012年度质量安全体系检查较差企业名单

                  2. 2012年度质量安全体系检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2年1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3148&id=1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