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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第二次(转自青岛建管网)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分包和用工行为,落实建筑业用工实名制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确保春节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近期,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两个规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市共检查在建工程714个,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扣除考核分数1200余分,提出隐患整改1500余条。其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在建工程137个,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53家施工企业、12名项目经理、4家监理企业、7名项目总监进行了扣分处理,扣除考核分数824分。其中,施工企业510分,项目经理225分,监理企业14分,项目总监75分。对存在的问题均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进行了复查。
通过检查,发现多数施工企业能按照'两个规范'管理有关要求,依法实施分包和用工,对现场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积极筹措专款确保返乡工人的工资支付到位,大部分项目能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考勤考核管理制度。劳务企业能够积极办理劳务分包管理手册,并及时备案劳务分包合同。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青岛新鲁建劳务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量'日清月结'要求,实施新的管理举措,取得良好效果。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两个规范'管理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即墨市建设局联合即墨市信访局、公安局、人社局出台了《即墨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界定了参建各方工资支付管理的责任、明确了工程量'日清月结'制度和工资支付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欠款行为及农民工恶意讨薪行为的处理办法,并根据参建各单位所报月报实施'工资支付及工程款拨付实时监控及预警约谈'制度,对消除工程欠薪隐患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城阳区下发了《关于实施'两个规范'管理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项目总监每月上报所监督工程的分包和用工管理信息,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责任,加强了监理履责管理,充分发挥了监理效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部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仍存在违法分包、挂靠、非法用工等行为,个别企业对'两个规范'管理重视不够,理解不深,对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法分包现象时有发生
1.建设单位将已经发包给总承包企业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指定单位或直接违规发包,甚至招揽无资质队伍施工。
2.个别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或未办入青信用登记的劳务队伍,存在使用隐性'包工头'问题。
3.部分工程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不使用规范性分包合同文本,或以分公司、子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4. 总承包、监理单位对分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未从'青岛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查询有关企业资质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并报告个别企业使用涂改、伪造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承揽工程。
5.部分监理企业对未办理入青登记进行施工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部分现场监理人员对'两个规范'管理内容不了解,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二)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
1.部分用工企业使用不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劳动合同签订后不给工人保存,劳动合同关键条款不填写,只用来应付检查。对部分短期用工的工人存在不登记、不签劳动合同的管理失控现象。
2.部分用工企业的工人考勤记录不真实,工人进出场登记信息不完整,工资发放有未经工人授权代签字现象,存在讨薪上访隐患。
3.劳务工长、资料员对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资料整理不完善。
4.个别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证上岗,部分施工现场技术工人持证率未达到要求。部分企业尤其是外墙外保温施工企业存在人证不符现象,部分外墙保温工未持有我市统一要求的外墙保温技能岗位证书。
5.部分企业存在使用过期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证书甚至证书造假的行为。
三、表彰与处罚
对管理较好的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予以表彰,并根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予以加分。
对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详见附件2)予以通报批评,因在现场检查时已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市场管理考核扣分,不再重复扣分。 希望全市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切实规范分包和用工行为,完善工人实名制管理,杜绝建筑市场中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非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建筑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两个规范'管理较好的项目
  2.'两个规范'管理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3年12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2981&id=14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