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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转自青岛建管网)
为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强化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开展了201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突击检查受检单位。
本次检查主要现场查验各检测机构的环境设备、内部管理、人员能力,重点检查单位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36家检测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35份,提出整改意见122条,扣除考核分共计825分。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检测机构能够在检测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环境设备、内部管理和人员能力基本能够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其中,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6家检测机构环境设备、内部管理和人员能力等综合情况良好。
三、对较好检测机构的表彰
对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青岛建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诚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泰昊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平度市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等6家检查情况较好的检测机构,给予考核加分奖励。
特别提出表扬的单位:
(一)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检测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较高;
2.在地基基础、钢结构检测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多个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工程;
3.采取"三公示"电子信息屏滚动式显示、大厅委托业务电子排号等措施,有效提升企业形象和服务水平;
4.使用带防伪标识的检测报告,有效识别伪造检测报告。
(二)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该单位在地基基础检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多个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工程。其中发现胶州市某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基桩承载力严重不足的质量隐患,该工程基桩工程全部进行了返工处理,有效避免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查证,个别检测机构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二是检测报告三级审核使用未经认证的电子签名系统,以打印签名代替人工签名;三是未按规定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以及未按规定留置已检试件;四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等检测项目现场试验原始记录信息不齐全;五是检测报告结论不规范或信息不齐全;六是检测仪器设备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校准检定;七是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检测数据未实时采集上传;八是检测场所环境及设备不能满足检测要求,混凝土抗渗检测普遍超过服务承诺期限;九是检测报告未按要求进行集中档案管理;十是个别检测机构未按主管部门要求上报检测统计数据; 十一是个别检测机构人员管理混乱。
五、检查存在问题检测机构的处理
本次检查发现青岛科建工程检测鉴定加固有限公司等4家检测机构内部管理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差,甚至存在不同程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严重情况。
(一)青岛科建工程检测鉴定加固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单位存在出具虚假地基基础检测报告导致工程结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内部管理混乱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满足检测工作要求的情况。决定对该单位处理如下:
1.扣除考核分60分,2014年度考核等级D级;
2.由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对该单位资质条件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期间暂停所有检测业务。经核查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或核查期间发现其它重大问题,将上报资质主管部门取消该单位地基基础检测项目计量认证资质及行业专项资质;
3.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单位继续跟踪检查,排查有无其它重大问题,对虚假地基基础检测报告涉及到的建筑工程加强监督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
4.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条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万元;
5.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吴燕开、刘晓彬、尹继洁和李勇等4名检测人员,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鲁建发﹝2006﹞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上报资质主管部门收回以上4人的检测人员管理手册,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得继续从事检测业务。
(二)青岛秉诚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单位存在超检测能力出具虚假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内部管理混乱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差等情况。决定对该单位处理如下:
1.扣除考核分50分,2014年度考核等级D级;
2.由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对该单位资质条件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期间暂停所有检测业务。经核查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或核查期间发现其它重大问题,将上报资质主管部门取消该单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项目计量认证资质及行业专项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条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万元;
4.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时维厂、刘学亮和王脉等3名检测人员,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鲁建发﹝2006﹞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上报资质主管部门收回以上3人的检测人员管理手册,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得继续从事检测业务。
(三)青岛正方圆检测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单位存在内部管理混乱,人员专业能力不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多个检测项目严重偏离检测方法等情况。决定对该单位处理如下:
1.扣除考核分45分,2014年度考核等级D级;
2.由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对该单位资质条件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期间暂停所有检测业务。经核查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或核查期间发现其它重大问题,将上报资质主管部门取消该单位相关检测项目计量认证资质及行业专项资质;
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罚款1万元。
(四)青岛建工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经查实,该单位存在主体结构检测报告严重偏离检测方法,内部管理混乱和人员能力差等情况。决定对该单位处理如下:
1.扣除考核分40分,2014年度考核等级D级;
2.由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对该单位资质条件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期间暂停所有检测业务。经核查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或核查期间发现其它重大问题,将上报资质主管部门取消该单位主体结构项目计量认证资质及行业专项资质;
3.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单位继续跟踪检查,排查有无其它重大问题,对虚假主体结构检测报告涉及到的工程加强监督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
4.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条规定,罚款1万元。
(五)其它存在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
1.青岛泰康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仪器设备破旧,检测场所狭小,外墙保温、室内空气等多个检测项目偏离检测方法;
2.青岛建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样品管理混乱,土工、钢筋等多个检测项目偏离检测方法;
3.青岛东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业务委托管理混乱,外墙保温、室内空气等多个检测项目偏离检测方法;
4.青岛润隆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抗渗性能检测时间超出服务承诺期限,室内空气检测项目偏离检测方法;
5.青岛峰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管理混乱,室内空气、外窗检测项目偏离检测方法;
6.即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管理混乱,电线、外墙保温等多个检测项目偏离检测方法;
7.莱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人员管理混乱,门窗、砂浆配合比等多个检测项目偏离检测方法。
以上7家存在问题较多的检测机构,依据《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处理,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由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整改期间暂停相关检测项目检测业务。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以上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希望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劣为鉴、以优为标,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检测人员专业能力,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的保障作用。同时,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区域内检测行业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强化对检测过程、检测行为的动态监管,及时查处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检测机构不断提高检测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做出贡献。
特此通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年1月8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3038&id=15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