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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一、二季度未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季度自查情况进行核实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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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2018年第一、二季度未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条件季度自查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请各单位及相关企业对公布的情况进行核实,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质安处(203房间)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1.2018年第一季度未自查企业名单

             2.2018年第二季度未自查企业名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

  (联系人:温照燚,联系电话:0532—85068039)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180827104017333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