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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物高处悬挂从业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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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开展疫情期间建筑物高处悬挂从业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现将开展建筑物高处悬挂从业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底前的证书。

  二、复审内容

  1.从业人员身体状况。

  2.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

  3.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章情况等。

  4.参加复审人员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①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②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高处悬挂作业岗位的;

  ③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④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⑤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⑥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交资料

  1.《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企业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延期复审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

  2.《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企业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延期复审汇总表(见附件2);

  3.近三个月内由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身份证、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受疫情影响,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上半年到期的建筑物高处悬挂从业人员证书顺延3个月,请相关人员及时办理证书延期。详情咨询电话:82732430。

  附件:1.《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企业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延期复审申请表

             2.《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企业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延期复审汇总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0年9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200908093210115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