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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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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考核办《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的通知》(鲁建安监字〔2014〕29号, 以下简称《复核通知》) 要求,我市将开展2021年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期继续教育范围

  由原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前届满,均应参加本年度延期继续教育。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的,其原证书自动失效,并将予以注销。

  二、延期继续教育条件

  (一)仍在特种作业岗位,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经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四)无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五)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在3次(不含3次)以下;

  (六)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延期继续教育计划安排

  因本年度需延期证书数量较大且有效期分散,故将需延期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分为以下几个批次集中进行:

  第一批次: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在2021年4月1日-5月31日之间的持证人员,受理时间为4月至5月;

  第二批次: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在2021年6月1日-2021年9月31日之间的持证人员,受理时间为6月至8月。

  第三批次: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在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之间的持证人员,受理时间为9月至12月。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考核基地通知。

  四、申请程序

  按照《复核通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向市特考小组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前,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人员应向市特考小组确认的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具体继续教育安排详见各培训机构通知。各考核基地要根据考核批次合理安排信息采集时间。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青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广厦学校)安全技术考核基地(四方区金沙路34号)

  联系人:支茜  联系电话:84899117,84853960

  2.青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国学校)安全技术考核基地(青岛开发区九顶山小区289号)

  联系人:孟雪  联系电话:86723096

  3.青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黄岛区建筑工程培训学校)安全技术考核基地(黄岛区琅琊台路243号)

  联系人:薛同信  联系电话:89052717

  4.青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即墨中和职业培训学校)安全技术考核基地(青岛即墨市即发龙山路63号)

  联系人:王利民  联系电话:87521165

  六、工作要求

  1.操作资格证书过期将自动注销,各持证人员请提前关注考核基地继续教育培训批次计划。

  2.各考核基地要按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延期继续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我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3.各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需进行证书延期,相关事宜详询青岛市审批局。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1年4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210413122457496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