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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评估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部署,鼓励和支持我市建筑业技术创新积累,提升企业的施工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工法要求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且已应用于工程实际中,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2.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且按照主次顺序先后署名。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3.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工法雷同。
5.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二)申报资料
1.《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申报书》(附件2);
2.工法内容资料(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工程应用证明(工法中的每个工程实例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相关的应用证明,外地入青企业工程应用实例须为青岛市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
6.经济效益证明(工法中的每个工程实例都应提供相关的经济效益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由申报单位的财务部门提供;
7.工法对应领域2名高级职称以上外部专家推荐意见或科技成果奖励等的证明;
8.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时间:2020年5月10日-2021年5月10日);
9.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认真组织申报,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汇总表》(附件1)、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报市建管中心105房间,同时将汇总表、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qdzjzjcb@163.com。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一起胶装,不得自行设计封面。
三、评审推荐
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并从中确定一批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优秀工法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建设工法。
附件:1.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汇总表
2.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申报书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韩丽丽、林长青,电话:85067019)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21042310233829345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