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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进行社会评价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为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保证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公开透明,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字〔2021〕18号)要求,经过前期日常管理评价和现场观摩评价,现对符合要求的2021年度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工程进行社会评价(名单见附件)。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处。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社会评价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
附件:2021年上半年申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
(联系电话:0532-85068039 地址:市南区澳门路121号)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2109031604015106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