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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请拟申报单位按照省住建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且受到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工程不得申报;
2.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大型民生工程、大型公共建筑等技术先进、质量突出或者影响力较大的工程,特别是质量目标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优先推荐;
3.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后,于2022年2月28日17:30前报送市建管中心122房间(市南区澳门路121号)。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8日
(联系人:李延敏、韩丽丽 电话:85067019 85067816)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22020809521916513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