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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专业服务,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支持,促进建筑业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筛选一批专业特色突出、成长性好的工程建设领域“专精特新”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注册地在青岛市的建筑领域及上下游相关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主营业务以钢结构、电子智能化、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构件生产、绿色建材、建筑机械、专业作业等领域为主。
二、推荐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我市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10%。
(3)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50人以上群体上访,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未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专项条件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是全国单项冠军、行业标杆或领军企业,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较高专业化施工、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
(2)精细化:企业重视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建立了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企业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著,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已成为优势领域头部企业或具备成为优势领域头部企业的潜力。
(3)特色化:在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等领域走在前列,具备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研发能力,依靠独具特色的施工技术或产品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
(4)创新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适应或创造行业发展新需求,具有新的竞争优势。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主持或参与制订过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拥有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获得过工程建设相关技术专利和市级以上工法等创新成果。
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专项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申报2022年度工程建设领域“专精特新”企业。
三、推荐选拔程序与培育方向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要求,严格把关,市住房和工程建设局将对各市推荐企业按照类别进行筛选,建立“专精特新”建筑业企业培育库,并对培育库内企业进行精准服务和集中推介,支持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有关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本次申报,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3)请及时上报所在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本次推荐工作仅需上报电子版,各区、市申报联系方式及办公邮箱详见附件4。
请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推荐“专精特新”建筑企业作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本次推荐请严格遵守疫情防疫各项规定要求,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报推荐,请各区、市请于3月25日前将汇总申报材料金宏反馈至“青岛市住房和工程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高大林,联系电话:0532-85063575。
附件: 1.2022年度青岛市工程建设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汇总表
2.2022年度青岛市工程建设领域“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表
3.2022年度青岛市工程建设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情况一览表
4.各区、市申报联系方式一览表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2203141720328372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