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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评审发布先进适用工程建设工法,鼓励和支持施工技术创新”要求,鼓励和支持我市建筑业技术创新积累,提升企业的施工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省级工法的推荐工作,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2.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
3.工法已经过两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5.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工法雷同;
6.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二)申报主体
1.青岛市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企业、工法依托项目在青岛市区域内的市外建筑企业,均可申报市级工法。
2.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
(三)申报资料
1.《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申报书》(附件2);
2.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工程应用证明(工法中的每个工程实例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相关的应用证明,外地入青企业工程应用实例须为青岛市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
5.经济效益证明(工法中的每个工程实例都应提供相关的经济效益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由申报单位的财务部门提供;
6.工法对应领域2名高级职称以上外部专家推荐意见或科技成果奖励等的证明;
7.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2年5月27日);
8.有关机构鉴定、评价证书,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优选项)。
二、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认真组织申报,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建管中心122房间,同时将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qdzjzjcb@163.com。
三、申报数量
为体现公平和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各企业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项,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可破格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四、评价推荐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并从中确定一批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优秀工法推荐申报2022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评价纪律。青岛市优秀工法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评价过程、专家、企业均应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发现问题一律追究问责。
(二)加强诚信管理。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剽窃作假、变相重复申报等欺骗手段获得市级工法的,撤销其市级工法称号,予以通报,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青建管字〔2020〕5 号)有关规定记录不良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三)鼓励推广应用。对于公布的年度市级优秀工法、省级工法,市建管中心将适时组织交流推广,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和人员开发先进适用工法。
附件:1.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汇总表
2.青岛市建筑工程优秀工法申报书
(联系人:韩丽丽、林长青,电话:85067816)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5月7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22050917195472081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