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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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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用工行为,规范用工管理,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市城乡建设委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建筑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重新修订(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与建筑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有特殊用人要求外,建筑企业在招用工人时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

        二、当用人单位有特殊用人要求,合同示范文本不能适用时,用人单位可参考合同示范文本自行制订劳动合同文本,但其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免除或减轻自己的法定义务。

        三、合同示范文本可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四、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13年3月28日起使用,原2005年版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附件:劳动合同(适用于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招用务工人员)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2981&id=1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