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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规使用非法(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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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4年春节期间,我市少数建设、施工企业因违法分包、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引发了多起群体性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法违规行为

    1.青岛大港海关通关服务中心精装修工程。监理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建国)、专业分包单位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彭刚)。该公司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2.崂山区北村改造E5-1-2地块(金光丽园小区)地基基础工程。建设单位青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蔡连根)、专业承包单位青岛玉泰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地基防浮锚杆及边坡支护工程由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给青岛玉泰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依照合同支付工程款,青岛玉泰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3.崂山区北海分局科研楼项目。建设单位北海分局、监理单位青岛高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刘孟珍)、劳务分包单位青岛德良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该劳务公司拨付了工程款,因该劳务公司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4.崂山区龙泽书苑一标段工程。建设单位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青岛万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毛守民)、监理单位青岛海洋大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勇)、劳务分包单位青岛明逸劳务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未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5.城阳区'山水.太和月光'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建)、监理单位青岛万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廉仲恩)、劳务分包单位青岛玉科劳务作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存在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现象。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后,其工地项目负责人未全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且总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在春节前工人上访时解决拖欠问题不积极,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6.城阳区正商蓝海港湾36-47#楼工程。建设单位青岛正商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海)、监理单位青岛明珠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常晨祖)、劳务分包单位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欠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7.城阳区松树庄旧村改造9-18#楼工程。建设单位惜福镇街道松树庄社区居委会、施工总承包单位青岛李沧城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孙典茂)、监理单位青岛城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付舒平)。该项目施工单位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未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解欠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8.城阳区展馆工程。建设单位青岛城阳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通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姜正学)、监理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王新)、劳务分包单位青岛明逸劳务有限公司。该项目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欠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9.即墨市新青船家园工程。建设单位青船置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振国)、监理单位青岛雍达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李中红)、劳务分包单位青岛崇榆轩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务公司分包工程款项,解决拖欠问题态度不积极,对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不配合,承诺的付款日期一拖再拖,导致工人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10.即墨市利群商厦消防安装工程。建设单位青岛利群集团、监理单位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许洪吉)、专业分包单位北京华安消防有限公司。该消防工程由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该消防公司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擅自在我市承揽工程,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分包监管不到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11.胶州市少海卫城A1#-A23#、A25#-A38#住宅楼、A24#配套楼、门卫室工程。建设单位青岛少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庆龙)、监理单位青岛明珠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超芝)、劳务分包单位武汉安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总承包企业违规使用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的外地劳务企业,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分包监管不到位,劳务公司对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解欠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讨薪。

    12.胶州市蔚蓝半岛北区8-16#楼、地下车库工程。建设单位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青岛东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程显祥)、监理单位青岛泰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史明金)、劳务分包单位青岛鸿展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工人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拖欠工人工资,解欠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

    13.平度市铂金府小区工程。建设单位青岛福元玖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小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培苗)、监理单位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曲广忠。该公司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施工企业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工资发放不及时,导致'包工头'带领工人多次上访。

    14.莱西利群购物广场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辉)、监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方言)。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出现合同纠纷,导致不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施工单位解欠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

    二、处理决定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

    1.青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利群集团等两家建设单位在工程上存在违法发包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其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前,暂缓办理新开工项目所有建设手续;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做出进一步的调查和行政处罚。

    2.北京华安消防有限公司、武汉安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擅自在我市承接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造成农民工上访。现予以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任何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再使用,否则将严肃处理。

    3. 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擅自在我市承接监理业务,现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任何建设单位不得再使用,否则将严肃处理。

    4.以下13家施工企业在其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因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拖欠措施不力或监督工资发放不到位,对由此所引发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负有主要责任,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属本市企业的,将其列入2014年度资质考核重点监控企业,一年内不予受理其资质增项及升级申请,并在本通报正式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所有手续;属外地入青企业的,暂时收回其《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限期整改,并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行业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管理的通知》(青建发〔2013〕89号)有关规定,加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玉泰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万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李沧城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通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东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小九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以下6家劳务分包企业在其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因违规使用非法'包工头',用工管理混乱,拖欠农民工工资,且解决拖欠措施不力,对由此所引发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按照《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并将其列入2014年度资质考核重点监控企业,一年内不予受理其资质增项及升级申请,并在本通报正式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所有手续。

    青岛德良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明逸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玉科劳务作业有限公司;

    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崇榆轩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鸿展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6.以下2家监理企业对其所监理的项目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使用未办理入青信用登记施工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且按照《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办法》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

    青岛雍达建设监理公司;

    青岛明珠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以下25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等严重后果,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办法》或《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条款,给予扣分处理。

    项目经理:彭刚、毛守民、张建、刘海、孙典茂、姜正学、王振国、张庆龙、程显祥、徐培苗、袁辉。

    项目总监:王建国、蔡连根、刘孟珍、王勇、廉仲恩、常晨祖、付舒平、王新、李中红、许洪吉、张超芝、史明金、典广忠、刘方言。

    8.以下29人以非法'包工头'身份在我市违规承揽工程,或带头、鼓动农民工上访,扰乱了公共秩序,现给予全市通报,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招用其进入我市各建筑工地,否则将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荀耀洪 (江苏籍 身份证:3208261964XXXX0477);

    荀立柱 (江苏籍 身份证不详,已被公安部门通缉);

    郭宜兵 (江苏籍 身份证:3209221969XXXX0312);

    孙国安 (江苏籍 身份证:3208221974XXXX2137);

    罗义柏 (湖北籍 身份证:4210221968XXXX6077);

    王鹏云 (河南籍 身份证:4127281971XXXX467X);

    唐 山 (山东籍 身份证:37022319XXXXXXXXXX);

    袁书奎 (河南籍 身份证:41022519XXXXXXXXXX);

    杨俊山 (河北籍 身份证:13092919XXXXXXXXXX);

    李小三 (江苏籍 身份证:32072119XXXXXXXXXX);

    江 群 (江苏籍 身份证:32062519XXXXXX741X);

    蔡 勇 (江苏籍 身份证:32062519XXXXXX7695);

    游仕明 (四川籍 身份证:51302619XXXXXX5117);

    游 林 (四川籍 身份证:51372219XXXXXX5113);

    张长伍 (四川籍 身份证:51372219XXXXXX5136);

    陈清华 (四川籍 身份证:51372219XXXXXX5025);

    游仕海 (四川籍 身份证:51302619XXXXXX5118);

    杨 芳 (四川籍 身份证:51372219XXXXXX4822);

    王新永 (四川籍 身份证:5130271968XXXX6153);

    杨 勇 (四川籍 身份证:5130011969XXXX1010);

    陈国强 (江苏籍 身份证:3204231975XXXX8212);

    严 峰 (安徽籍 身份证:3421211967XXXX3633);

    程国杰 (山东籍 身份证:3729301979XXXX1498);

    顾本民 (江苏籍 身份证:3210251967XXXX2013);

    贺新军 (江苏籍 身份证:3207211973XXXX0610);

    王朋叶 (黑龙江籍 身份证: 2310231977XXXX2132);

    沈光玉 (江苏籍 身份证:3208221981XXXX3358);

    刘志东 (江苏籍 身份证:3208221963XXXX0312);

    陈正加 (江苏籍 身份证:3208221967XXXX483X)。

    三、工作要求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我市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4年3月7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2981&id=1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