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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和扬尘|污染情况的检查通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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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4月25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按照'四不两直'原则,检查了浮山新区B1地块住宅工程'青岛印象.御香山'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情况,施工现场均存在严重全安隐患和扬尘污染等问题,现对有关参建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浮山新区B1地块住宅工程'青岛印象.御香山'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泰瑞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邓东

    施工单位:青岛环海工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建稳

    监理单位:青岛惠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周迎新

    劳务分包单位:启东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鑫盛鹏建筑有限公司

    (一)存在问题

    1.建设单位未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督促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监理企业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未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力度不够。

    4.施工用电部分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电缆线乱拉乱接,电缆线未采取绝缘措施直接搭设在金属架体上。

    5.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住人。

    6.装饰装修施工作业所搭设的脚手架未编制方案,作业处架体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架体上高处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未系安全带,模板支撑杆件违规使用套管。

    7.建筑物内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密。

    8.一处外用电梯的电箱位置设置不当,无安全防护棚;一个吊笼缓冲弹簧失效。

    9.工地大门口处无车辆冲洗装置,现场内祼露土堆未进行覆盖,主干道路未进行硬化,未采取撒水降尘等措施。

    (二)处罚情况

    1.对浮山新区B1地块住宅工程'青岛印象.御香山'项目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依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之规定,按法定程序对建设单位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泰瑞置业有限公司给予罚款叁万元;依据《建设开发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考核办法》扣除建设单位市场主体考核分20分。

    3.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之规定,按法定程序对施工单位青岛环海工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伍万元;依据《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办法》之规定,扣除施工企业市场主体考核分20分,扣除项目经理市场主体考核分40分。收回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依据《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之规定,按法定程序对监理单位青岛惠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给予罚款贰万元;依据《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办法》和《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管理考核办法》之规定,扣除监理企业市场主体考核分10分,扣除项目总监市场主体考核分20分。

    5.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之规定,按法定程序对劳务分包单位启东永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鑫盛鹏建筑有限公司给予罚款贰万元;依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考核办法》之规定,分别扣除2家劳务分包企业市场主体考核分20分。收回2家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有关要求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大模板、起重机械、临边洞口等重大危险隐患源不间断的巡查和专项检查。凡是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4年4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1511&id=1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