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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及变更注册单位上报资料的有关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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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及变更注册单位的管理,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实施意见》(鲁建安监字〔2013〕16号)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13〕12号)中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及变更注册单位上报资料调整为以下内容,通知如下:

    一、证书注册单位上报资料

    1.《操作资格证书注册汇总表》(系统打印);

    2.《特种作业人员注册申请表》(系统打印);

    3.申请人操作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企业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原件(若在多个单位实习,需提交申请人与所有实习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考核小组确认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含封皮、目录)。未办理单位注册手续的,外网将无法查询证书信息也无法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二、变更注册单位上报资料

    1.《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系统打印);

    2.《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与调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须装订成册(含封皮、目录)。

2014年9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1511&id=1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