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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建筑企业困难职工补助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关注民生、关怀困难群体的要求,根据市城乡建设委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2015年春节慰问建筑企业困难职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企业注册地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已取得《山东省建筑企业劳保金管理手册》,具有保障金拨付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困难职工范围
本企业正式职工或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疾病、工伤或其它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均可提出申报。每个企业申报人数原则上限定在10名以内。
三、申报程序
各企业工会组织负责进行摸底调查并审核,填写《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申报困难职工补助汇总表》(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15年1月9日前报送至我办(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困难职工补助形式
为确保公平、公正,各企业申报名单后,我办将统一进行汇总,并邀请部分企业工会负责人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企业申报名单组织进行筛选,对于相对经济困难的职工提出2015年春节慰问补助金发放方案,报市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研究批准后,发放至各有关企业工会,由本企业工会负责于2015年春节前发放至困难职工手中。
五、有关要求
1、各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
2、各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申报、发放补助金,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2015年3月,我办将对发放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联系人:张永双、李爱青 联系电话:85922751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73号旺角大厦907室
青岛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2986&id=14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