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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城阳区黑龙江中路东侧住宅楼项目|发生伤亡事故的通报(转自青岛建管网)
2016年4月18日,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黑龙江中路东侧住宅楼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鑫江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山东远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单位为青岛金鼎劳务有限公司。现将对该项目相关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青岛鑫江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远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金鼎劳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二、青岛鑫江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远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金鼎劳务有限公司要对在我市开发、施工、监理、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现场存在隐患的不得施工。各项目自查报告于2016年4月27日前报至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经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暂停青岛鑫江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市范围内拟招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暂停山东远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相风、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隋彬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资格(截至该通报下发之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项目除外);暂停青岛金鼎劳务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承接劳务分包业务。
四、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青岛鑫江恒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远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金鼎劳务有限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监控,凡是检查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于2016年4月29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五、城阳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要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隐患没有消除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各项目自查报告于2016年5月7日前报至城阳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经复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六、各部门、各参建主体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工人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突出对建筑施工现场物料吊装、临边防护、临建板房、深基坑、脚手架与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等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1511&id=15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