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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第四十二批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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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第四十二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已在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上公布(网址 http://www.sdjgj.gov.cn/通知公告中查询),经网上查询成绩合格的人员,由报名参加考试的单位根据省建管局统一安排,通过“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安全监督系统”)的“企业版系统”中提交合格证书申请(合格人员名单可在企业版系统中查到),并按下列要求统一办理合格证书手续。

     一、提交资料

    (一)第四十二批三类人员合格证书申请统计表二份(见附件,资料内装订一份,上报一份)。

    (二)由企业统一从省“安全监督系统”中上报合格证书申请成功后,从系统中打印《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一份。

    (三)初次考试合格人员上交与准考证同底版的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反面写明单位简称、姓名)。

    (四)参加省第四十二批重新考核的持证人员,经考核合格的,需上交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理证书延期。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含封皮、目录)。

    二、资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受理时间

     2016年5月9日-5月13日具体报名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受理时间:5月9日-5月12日。

     2.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上报资料时间安排如下:

     5月13日上午:胶州市、即墨市、城阳区、莱西市、保税区。

     5月13日下午:黄岛区、崂山区、平度市、高新区。

    (二)受理地点

     注册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受理地点在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209室(澳门路121号), 联系电话:85068016

    注册地在其他区、市的企业由本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理。

    三、其他

    (一)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时报送资料,以便统一到省考核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领取合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第四十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申请统计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6年5月5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1511&id=1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