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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黄岛区清华园工程项目|发生伤亡事故的通报(转自青岛建管网)
青岛市黄岛区清华园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鸿升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单位为青岛源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将对该项目相关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青岛鸿升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源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二、青岛鸿升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源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对在我市开发、施工、监理、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现场存在隐患的不得施工。各项目自查报告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至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经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暂停青岛鸿升领航置业有限公司在我市范围内拟招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停止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承振华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资格,将该企业和项目经理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暂停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张悦锋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资格(截至该通报下发之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项目除外);暂停青岛源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承接劳务分包业务。
四、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青岛鸿升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琴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源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监控,凡是检查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于2016年5月17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五、黄岛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要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隐患没有消除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各项目自查报告于2016年5月24日前报至黄岛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经复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施工。
六、各部门、各参建主体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工人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1511&id=155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