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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崂山区工业厂房项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通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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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青建管字〔201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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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崂山区工业厂房项目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2018年8月8日,崂山区工业厂房项目发生一起吊篮安拆辅助人员高处坠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承包单位为青岛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吊篮租赁单位为青岛福鑫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现将对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福鑫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福鑫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要对在我市开发、施工、监理、设备租赁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自查不达标不得施工。自查报告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三、暂停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资格;停止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王永贵、青岛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资格(投标限制时限节点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暂停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总监于民在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资格(投标限制时限节点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暂停青岛福鑫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的设备租赁业务。
  全市各参建主体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将安全管理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相结合,突出抓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对存在违规作业、冒险作业、违章指挥等行为予以坚决纠正,真正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汛期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履责不到位、现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

  抄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10日印发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34/n32561153/180813170813766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