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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征集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评价专家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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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下简称“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专家,参与我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评价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廉洁公正,遵纪守法;

  2.热爱建筑行业,愿为建筑业发展无私奉献;

  3.熟悉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建筑工程领域8年以上施工现场一线管理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60岁以下,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6.所在单位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等级B级以上;

  7.参与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的个人考核等级B以上;

  8.未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主要职责

  1.参与“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评价工作;

  2.为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参与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三、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评价专家条件的,由本人填写评价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评价专家承诺书(附件2),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实际,本着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人员,并在推荐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初步审核。根据推荐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逐一进行初步审核。

  4.征求意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经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城乡建设委网站公示,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5.公开发布。将经公示通过的人员纳入评价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材料

  1.评价专家推荐信息表1份;

  2.经推荐的评价专家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1份;

  3.评价专家承诺书1份。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评价专家条件对推荐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于2018年9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送至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质安处(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203室),一般不接受个人自荐。


  附件:1.评价专家推荐信息表

             2.评价专家承诺书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9月4日

  (联系人:温照燚 联系电话:0532-85068039 )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180905145840864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