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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提高环境整治水平,加快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消除安全隐患风险,保持安全生产稳定态势,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18〕31号)、《2018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青安办〔2018〕90号)及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全市城乡建设领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建办字〔2018〕85号)、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重大安全隐患源不放松。各施工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深化整治。
二、突出检查重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一)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点检查: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各类方案、制度、措施、预案制定情况;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情况,开展风险分级评定、告知和管控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精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情况;网上平台注册,规范录入和实时运行情况等。
(二)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源管理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落实情况;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临建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源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日常管理及钢管扣件外径、壁厚是否符合规定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情况。
(三)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培训考核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情况,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行为。
(四)严格落实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重点检查:各项目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临建房屋保温材质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有效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等。
(五)做好场内专用施工车辆管理。重点检查:场内专用施工车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场内专用施工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情况;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情况;进出场登记、管理情况;使用操作时安放是否符合规定情况;使用操作时周边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情况;混凝土泵车支腿是否打开并用垫木垫平,停放及支腿垫木位置是否平整坚实、与沟槽和基坑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布料配管和布料软管是否违规延长等情况。
(六)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重点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运行有效的安全文明费用管理制度情况;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划投入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实际投入统计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拨付相关证明资料及相关资金投入的发票或凭证等证明材料。
(七)进一步提高环境整治提升水平。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围挡封闭、道路硬化、土方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进出场车辆冲洗、物料堆放覆盖等“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情况;渣土运输相关许可办理情况;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三、严格执法,保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环境整治提升高压态势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工程实际,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和整改,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现场“六个百分百”高标准落实。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施工现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大安全隐患源监管、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场内专用施工车辆、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和环境整治提升等重点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凡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相关检查情况,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1月9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安监站(联系人:殷晏超,联系电话:85062911,邮箱:aj85065009@163.com)。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1810121556254895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