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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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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就组织参加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换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1.取得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其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的人员。证书有效期限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2.2015年上半年之前取得青岛市颁发的《劳务工长》和《劳务管理员》证书,且其证书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核验的人员。

  二、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不含公休日)。

  2.培训及考试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2月28日。

  3.培训学习方式:由企业与培训机构通过协议予以确定。

  4.报名地点:青岛理工大学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8号)。四区三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也可到各区市指定地点报名,由培训机构送教培训。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可自行组织报名培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5.系统申报。企业需在“山东省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换证报名管理系统”组织持证人员报名参加继续教育注册。系统不支持个人报名注册。

  持有两个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其证书可同时换发。

  三、证书换发

  根据《通知》,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其证书统一由“省证”更换为“国证”。其中,持有预算员、财会员、统计员、计划员、定额员、审计员证书的人员,需按《通知》附件中对应关系自行选择一个岗位参加继续教育后更换证书;持有青岛市颁发的《劳务工长》和《劳务管理员》证书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后更换为《劳务员》“国证”。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和证书换发工作,本着为行业服务的原则,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密切配合培训机构,对人证是否相符进行核实,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各企业需登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查寻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名单(有效期至2018年12月的证书),组织所属人员按时报名,填报附件3,并提交证书原件和二寸彩色照片1张。

  各企业要加强对持证人员的教育宣传工作,要求其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培训、考试纪律,杜绝替考等违纪违规行为。持证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培训、考试。对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培训、考试,代替他人参加培训、考试,扰乱培训、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影响培训、考试正常进行,情节严重的人员及其所在企业,2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3.培训机构在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需对考试、换发证书登记、新证制作、验印等进行协办,并整理培训、考试等资料,建档备查。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4.按照《通知》要求,持证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方可换发“国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其证书均视为过期无效证书。

  附件:

  1.《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2.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3.住建领域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换发报名表


2018年1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181126151110135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