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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安定节日氛围,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建管字〔2019〕56号)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两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
施工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安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针对节日前后部分项目赶工期、抢进度、工人思家心切和低温、雨雪恶劣天气较多等安全生产不利因素,提前梳理、提前预判、提前防范,严密安全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两节”期间施工安全。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夯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基础
“两节”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和《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指导目录》,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对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建筑施工易发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针对冬季天气特点,扎实做好防火、防雪、防滑、防中毒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管理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炭火、煤气及大功率电器取暖。节日期间,按照《青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禁燃禁放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一律禁放烟花爆竹。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各项目不同实际,强化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及运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规范节日停工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应急保障
春节期间停工放假的项目,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将自检情况和停工报告(加盖三方公章)于停工前3日报送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中要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节假日期间,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各单位值班表,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到位,保持信息传递畅通,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上报停工的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值班带班制度、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全面做好项目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要制定值班计划,明确值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9年12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40/n32561192/1912301056573023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