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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促进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6月1日施行,现根据《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拟公布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进入名录的单位,应当符合《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中第五条相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申报资料;(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
3.单位资质证书;
4.技术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5. 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次申报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电子材料申报阶段: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30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本通知第二条)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d82803955@163.com(扫描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材料报送阶段:经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本通知第二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7日报送到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地址: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甲601室,电话:0532-82803955)。
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名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
自2021年起电子材料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15日,公布时间为次年年初。(已在名录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无需再次申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n32561134/n32561153/2006110855472965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