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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年审工作的通知(转自青岛建管网)
根据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将《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以下简称《管理手册》)年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2年8月底前已办理《管理手册》的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和通过青岛市初审上报省办办理《管理手册》的外省及中央企业。
二、年审标准
《管理手册》年审标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其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年审不合格企业:
1、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
2、企业参保人数达不到核定拨付等级要求的;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拨付、补贴劳保金,有挪用、挤占现象的;
5、不为参保人员及时缴纳职工养老金的;
6、不符合其它有关政策规定的。
对年审不合格及未参加年审的建筑企业,收回《管理手册》,停止拨付劳保金。
三、年审需报材料
(一)本市参审企业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管理手册》年审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管理手册》年审申请表(附件2);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核验后当即退回);
4、社保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企业参保人数证明或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
5、2012年连续6个月(1-6月份)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核验后当即退回);
6、承诺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7、《管理手册》正、副本(原件);
8、企业成立批准文件或由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仅达不到规定参保人数且拨付等级壹级的企业提供)(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核验后当即退回)。
(二)外埠参审企业除报送上述1-7项材料外,还应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核验后当即退回);
2、在青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核验后当即退回);
3、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核验后当即退回)。
(三)各劳保站报送材料
1、《管理手册》年审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盖本站公章,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表格汇总表;
2、参加年审企业《管理手册》年审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管理手册》正、副本。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企业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有关内容填写准确、完整,复印件清晰可辨。
2、申报材料每一页右上角应加盖参审企业公章,一式两份按年审需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3、本市参审企业按照企业注册地到辖区劳保站报送材料,注册地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以及外地企业到市劳保办报送材料。企业报送材料时间按照辖区劳保站规定的时间执行。
四、年审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布署。市劳保办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布署《管理手册》年审工作。
(二)各站初审。各站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参审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9月20日前完成初审,同时编制《管理手册》年审汇总表(附件3)。
(三)市办复核。市劳保办对各站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编制全市《管理手册》年审汇总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四)报省审批。市劳保办根据省办年审时间安排上报材料,经省劳保办、省建设劳动协会审核后,通知各劳保站和年审企业。
五、几项具体要求
(一)此次年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劳保站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安排好《管理手册》的初审工作,确保年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确保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材料。
(三)各劳保站要按照年审工作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四)各劳保站要通过此次年审工作,摸清本地区建筑企业的基本状况,特别是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情况,做好企业基础信息的统计工作。
(五)年审过程中,符合拨付等级升级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升级手续报送升级材料;参保人数达不到本拨付等级要求的企业,须办理降级手续;达不到最低拨付等级标准要求的,要收回管理手册,取消拨付等级;升、降级企业均不再参加本次年审。
联系人:袁淑萍 电话:85922721
徐本全 电话:85872260
附件:1、《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年审申报材料(封面)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原文地址:http://www.e-qdpm.com/news/showIt.aspx?treeid=2986&id=13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