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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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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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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修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分公司、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公司采取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对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其工作的侧重点放在抓“三级”安全管理上,即:分公司、项目级、班组级。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查栋号长、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纠,定期检查整改记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促使安全检查管理形成一条龙的保证体系。

         二、各分公司、项目部采取自检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对公司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跟踪整改外,应重点抓项目级、班组级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分部分项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体得当。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性要强,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要认真坚持,不能流于形式,以达到教育职工、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的目的。在抓项目级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班中安全检查及整改,达到不安全不施工的目的。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安全科、质量科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组织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分公司每周组织不得少于一次检查,项目部应做到每天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做到分工明确,对检查出的施工隐患应及时认真落实整改,除公司、项目级下达隐患通知单外,应进行自检互检,即:班组长每周检查一次施工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查交底是否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员、质检员、班组长每日检查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看是否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针对施工部位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长每日巡查各施工班组在操作中是否按照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同时查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班中自查整改记录,从而达到层层定责任,处处有指标,逐级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施工班组坚持班中检查。主要是查作业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电梯井、临边防护、外脚手架、塔吊等危险部位要着重排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规范要求彻底整改,每周给塔吊工、信号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开会,交代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五、安全检查的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4、《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5、《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6、省市安全部门有关安全文件

        7、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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