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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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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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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最新规定

 

    接银行通知,从该月起,各项目部代发工资时,每个工人所发工资不得低于青岛市最低标准1240元。如有工时不足的,需要特别注明,到下月发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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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

    办公电话:0532-66789015

    传真:0532-66789015

     

    附青岛社保网相关规定:

        从2012年3月起,青岛市执行如下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七区为1240元,五市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七区为13元,五市为11元。含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缴费基数按照个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申报,等2011社平出台,进行高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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