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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方国际金融中心”管理问题的通报
关于对“东方国际金融中心”管理问题的通报
各项目部:
因“东方国际金融中心”项目部管理落实不到位,质量控制不好,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处罚:
1、项目经理质量意识不强、与总包配合不力,负主要责任,给予罚款2000元,以示警告;
2、技术员吕超、木工工长赵纯安、冷发强管理落实不到位,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以示警告;
3、砼工工长伍良明不积极配合工作,处以罚款1000元,以示警告。
望各位管理员引起高度重视,对出现的问题必须在一周内整改完成,若仍然落实不到位,将加倍处罚。
管理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