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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家上流商务中心工程”的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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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家上流商务中心工程”的处罚通报

发布时间:

关于对“李家上流商务中心工程”的处罚通报

 

各项目部:

        因“李家上流商务中心工程”木工工长严亚东、技术负责人刘永坤管理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到位,耽误工期,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故作出以下处罚:

        分别对严亚东、刘永坤处以罚款1000元,以示警告,若以后再发生类似问题,则至少处以罚款一万元。

        希望各位管理员引以为戒,严抓管理,控制过程,把工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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