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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胶南万鑫中央广场”的安全处罚通报
关于对“胶南万鑫中央广场”的安全处罚通报
各项目部:
因“胶南万鑫中央广场”在外架施工过程中,外架班组工人未正确挂好安全带,且在此前的多次检查中累教不改。经公司研究决定处罚如下:
1、安全员唐朋不负责任,监管不力,处以罚款5000元,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发现仍不改正,将给予加倍处罚。
2、多次要求外架班组按要求施工,保证安全施工,但累教不改,导致主管部门检查时仍然未予改正,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故对外架班组处以2万元罚款,若以后仍不改正,则清出工地,并不与结算工资。
望各项目、各班组引起高度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